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药的研发、生产、 销售;新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药的研发、生产、 销售;新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营业范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