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需要提取人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即可提取。
1.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的,办理销户提取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为封存状态;未办理封存手续的,由单位经办人到分中心(主城区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4.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手机APP“重庆住房公积金“、大厅自助终端、市政府”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服务平台办理退休提取;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手机APP“重庆住房公积金“、大厅自助终端、市政府”渝快办“等线上服务平台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条件申请提取的,具体要求详见上述服务平台“温馨提示”,如有疑问,可前往相应分中心、办事处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入口,提取办理指南汇总(租房提取、商贷购房提取等),表格下载入口。
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 (18000元/年);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24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36000元/年)
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50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 (21600元/年);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3000元/月提高到3600元/月 (43200元/年)。
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50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 (21600元/年);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3000元/月提高到3600元/月 (43200元/年)
为进一步加大租房支持力度,对缴存人、配偶及多子女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辖区内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支持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职工存在尚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且已开通在线提取,该笔累计提取额未超过已偿还的本息额,可以按照以下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或约定提取。
职工办理购房、还贷等使用性提取需申报婚姻信息,申报一次后,再次提取时婚姻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申报,无须提供任何婚姻证明材料;婚姻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报,详见正文。
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婚姻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正文。
【导语】:公积金提取需要提取人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即可提取。
1.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的,办理销户提取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为封存状态;未办理封存手续的,由单位经办人到分中心(主城区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4.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