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卷闸门厂、钢材加工厂、电动门业厂展开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三个工厂普遍存在的问题。大队防火监督员现场均对工厂全体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工厂及时整改,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电焊行业工人和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明确了持证上岗的重要性,按照严格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杜绝违章行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下一步恭城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还将对辖区内的电焊行业进行进一步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环境,并对辖区内电焊操作人员进行集中的消防安全培训。
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小火星温度较高,当飞溅到可燃物上,可能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