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案件案发时间均为当日凌晨,其中两家店铺是通过破坏门把手进入,丢失的财物有电动车、手机和现金等。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这3起盗窃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相同的时间段、破坏的门把手、作案的手法......民警推断很有可能系同一人所为。
通过视频侦查,一名形迹可疑的青年男子引起了警方注意。该男子用衣服、帽子将头部和面部进行遮挡,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最终,民警成功锁定该男子就是这3起案件的嫌疑人。
民警查明,该男子先在小区盗窃电动车,然后骑行到不远的另一个小区,破门进入沿街商铺,将收银台的两部手机偷走,又折返回最初的小区,再次破门进入一家沿街商铺,搜寻一圈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物品,遂偷走抽屉里的6000余元现金。得手后乘车逃离现场。民警顺线追踪,确定了该嫌疑男子的身份,4月6日,在江苏沭阳一家台球厅,将嫌疑人余某抓获归案。
审讯中,余某对3起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盗窃犯罪团伙的其他3名成员吕某、周某和宋某,民警又再次来到沭阳,悉数收网。余某等四人均系江苏省沭阳县人,平时无所事事,便起了盗窃邪念,流窜到郯城作案。当天,四人聚在一起商议搞点钱花,用手机地图随机选定郯城县,由余某前往实施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