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六月,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摆摊浪潮”席卷各地,东港的大街小巷、夜市商圈也是人潮涌动,“夜市经济”逐步升温,烟火气息也愈发浓炙。
摆摊确实很有趣、很过瘾,但随意摆放,垃圾乱丢......除了乱,还是乱,周围群众的吐槽声也越来越多。
小编发现,乱摆摊也直接让文明城市创建来之不易的成果“一夜回到解放前”。自发形成的夜市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交通出行,产生的大量垃圾也加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摊贩收摊后留在现场占位置的桌椅,也给市容市貌和城市管理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但是,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定位,也有不同的发展阶段,脱离实际、一哄而起、盲目跟风,反而会适得其反,来之不易的城市管理治理成果有可能付诸东流,多年积累的精细化管理成效也会功亏一篑,这更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
央视热评也指出,“城市治理也如同烹小鲜,必须精准施策,用心用情”。对一座城市来说,精细化管理才是正道。
咱们常说“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无论摆摊设点还是城市环境,都关乎咱们每个人的生活品质;无论扰民现象还是交通拥堵,都与咱们的生活休戚相关,没有人能例外。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早市、夜市、定点摊点和沿街店铺经营者到政府批准的场所经运营方准入后进行室外经营。
根据早市、夜市和餐饮、商超类门店特点和周边居住区情况,合理确定室外营业时间,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严禁提前出摊、延时撤摊。
将城市主次干道路沿线、学校、农贸市场等周边定为严控区,原则上不发展室外摊点。其他限制区根据旅游、生活等需求,合理划定为早市、夜市、定点摊点经营场地。
原则上以就业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勤工俭学大学生和未就业大学生等群体为主,禁止传染性疾病人员从事食品类摊点经营。
餐饮及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设施应当加装符合要求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持有健康证,不得出售有毒、有害、过期食品;严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盗版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过期产品和“三无”产品。
经营业户必须认真执行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制度,自备垃圾、污(废)水收集容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不得大声叫卖或使用音箱设备噪声扰民。对于人流量大的摊点区域,配备充足的专职保洁人员,不间断地进行垃圾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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