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投资建设的一个工业项目,生产运营期 10年,于 5 年前投产。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3000万,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10年,残值率5%,直线法折旧。
目前,项目建设期已偿还完成,建设期可抵扣进项税已抵扣完成,处于正常生产年份。正常生产年份的销售收入为920万(不含销项税),年经营成本为324万元(含可抵扣进项税24万元)。项目运营期第 1 年投入了流动资金 200 万元。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13%,增值税附加税率 12%,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企业拟开展生产线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且改造后企业可获得政府专项补贴支持。具体改造相关经济数据如下:
1. 改造工程建设投资 80 0 万元 ( 含可抵扣进项税 6 0 万元),全部形成新增固定资产,新增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同原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残值率、折旧方式和原固定资产相同。改造工程建设投资由企业自有资金投入。
2. 改造工程在项目运营期第 6年(改造年)年初开工,2 个月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使用。
3. 改造年的产能、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按照改造前正常年份的数值计算。 改造后第 2 年(即项目运营 期第 7 年,下同 ) 开始,项目产能提升 20% ,且增加产量能被市场完全吸纳; 同时由于改造提升了原材料 等 利用效率,使得经营成本及其可抵扣进项税均降低 10 %,所需流动资金比改造前降低 30% 。
4. 遵循“有无对比”原则,列式计算改造后正常年份的项目投资收益率(备注:改造工程建设投资按照改造年年初一次性投入考虑,改造年的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按整年考虑,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